2)第二百二十八章 别碰我_大逆之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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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了她的人是她的儿媳。当时只是两个人产生了争执,儿媳一时火气上来,用绳子累死了老妇。当时老妇的儿子和老伴进山打猎,一去至少七八天才回来。儿媳随即把老妇剁碎了放在大锅里煮了,她丈夫和公公离开的七八天,她吃了七八天。

  后来安争问她难道不觉得自己犯了罪吗?那儿媳的回答平静的令人心里发毛。

  “什么叫犯罪?我不知道,我就知道她让我生气了,我看不见她心里就舒服些。”

  “你为什么吃了她?”

  “因为我饿啊,他们进山要七八天,家里本来就没什么吃的。刚好她死了,死了不能浪费,那都是肉。不但我吃了,我家的狗也吃了。我吃肉,狗吃骨头。如果没有她,我们就没准挨饿好几天。”

  平静,没有一丝的愧疚,甚至没有一丝的感情波动。

  这就是无知的变态。

  而苏太后,就是偏执的变态。她在年少的时候就偏执的可怕,自私的可怕。她想要的东西,只能她自己拥有,哪怕是别人的她也要抢过来。对和她分享父母之爱的兄弟姐妹,她都视之为仇人。以至于到了最后,赵王和王后将她远远的嫁到了燕国,赵王和往后成了她最大的仇人。

  这个仇恨,让苏太后恨不得尽快把赵国灭掉,把苏家的基业毁掉。

  这两种人,一样的可怕。前者在犯罪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目的性,所以做恶毫无根据可言。安争还记得在大羲南疆洞族古寨里,也有类似的案子。当时安争去那边收集一些洞族的古法,那是一些奇诡的用于训练死尸的法子,一直到最后安争也没有收获,因为那本就是洞族的不传之秘。

  但是在洞族的山寨里,安争听说了这样一件事......有一个大羲的书生,年轻的时候游历到了洞族古寨,因为喜爱这里的风景流连忘返,一住四十年。有一个洞族的少年郎和他朝夕相伴,两个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。已经六七十岁的书生想着自己时日无敌,最终还是要落叶归根,所以向自己的朋友告辞,说自己无论如何还是要回家去的。

  他的朋友在家里做了饭,请他来吃。喝了酒之后,那洞族人说:“我和你是这么多年的朋友,你就要走了,我想留下你一样东西做纪念。”

  老书生笑着说:“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,不管你要什么,只要我有的都给你。”

  侗族人随即用猎刀把老书生的脑袋割了下来,还自言自语的说我得留下你的头陪我。然后他居然真的把老书生的身体托人送回大羲,他把老书生的头颅留了下来,白天放在背篓里带着出门,晚上回来放在被窝里和自己一起睡。

  脑子里胡思乱想了很久,安争始终不能安静下来。苏太后那样的偏执自私,为了目标也不知道还要害死多少人。如果可以的话,安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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